以“高质量教育公平”国家战略回应时代挑战 | 关注

2023-04-21 中心资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推进教育公平发展标定出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教育公平展现出哪些新内涵、新特征?促进教育公平面临的突出困难和挑战是什么?深入推进高质量教育公平需要把握哪些重点?一起来看这篇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具有阶段性和历史性,不同时期教育公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战略各有不同。新中国史和改革开放史表明,从“教育向工农开门”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推动教育公平实践、判断教育公平程度的核心指标正从“有学上”转向“上好学”。当前,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教育公平的基本面得到坚实保障,“教育大国”屹然崛起;“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将重点定位于更加公平、更高质量,以高质量教育公平助力教育强国和现代化强国建设。

一、新时代教育公平的新内涵、新特征

新时代我国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教育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不平衡主要指向教育公平问题,不充分主要指向教育质量问题,二者共同制约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总的来看,新时代教育公平主要展现出以下新内涵和新特征。

第一,战略引领上,从突出量的普及转向强调质的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全面贯彻实施,我国各级教育普及程度已达到或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多项致力于教育公平的政策“组合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取得重要进展,底线层次的教育权利平等基本实现:根据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8%,“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得到及时缓解;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得到明显解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4%,高校招生持续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7.8%,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

不过,受制于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国教育公平推进还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和困难,解决“质量不足”问题、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成为当前促进教育公平的一大关键。梳理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文件可以发现,“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一直都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词,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已成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点工作。新时代教育公平的战略重心开始发生转移:在尚未实现教育普及时,教育公平指向人人都能具有充分的受教育机会;而在实现较高程度教育普及时,教育公平则指向人人都能享受较高质量的教育。就现阶段教育公平的重点工作而言,则要以“质量提升”为引领,尽快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双减”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特殊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支持系统,弥合跨越数字鸿沟等。

第二,实践推进上,从突出资源中心迈向强调人民中心。促进教育公平,关键在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资源。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始终在教育总体布局中优先谋划部署教育公平,对其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教育的民生定位,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将教育公平视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落脚点。十年来,教育公平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有增无减,教育公平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及弱势群体得到有力的教育支持。新征程上,新时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等,不仅要求秉持以“物”为基础的分配正义,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寻求教育资源均等分配,而且更加呼唤以“人”为核心的承认正义,注重与学习者荣誉和尊严相关的承认平等。

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例。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共计31项指标内容。其中,“资源配置评估”仅占7项指标,且允许有单项不必完全满足标准,属于应优先完成的基本事项。可以说,相较于以“扶弱改薄”为重点策略的基本均衡,优质均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更加注重人民群众认可满意,旨在有效破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从制度设计和实践推进看,教育分配开始关注教育这一社会物品的特殊性以及学校的特殊性质,重视微观的、不易分配的教育资源(如关心、教育爱等)的合理配置,特别是不再以“物的平等”而漠视人的多元需要。新时代教育公平坚持人民立场,这意味着围绕教育公平展开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在目标上应当服务于民(民生工程),在过程上应当问计于民(民智工程),在成效上应当取信于民(民心工程)。

第三,价值实现上,从突出社会公平走向强调共同富裕。教育公平是一种既指向教育发展又关涉人的发展的价值判断,回答“什么样的教育是公平的”“何种教育公平是有益的”等标准性问题应根据新时代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与时俱进”。回顾党的十七大以来的历次党代会报告可知,关于教育的表述多次被摆放在“民生和社会建设”部分,通过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利及赋能弱势群体,极大地凸显出教育的国计民生属性。换言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让每一个人接受平等的教育、为每一个人提供适合的教育,同时也是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核心价值观获得充分践行土壤的必要条件,教育具有显著的社会调节功能。

实践和研究表明,学习者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来积累人力资本、缩小能力差距,才能有助于他们真正实现向上流动。因此,以教育公平促进共同富裕成为良好愿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总结凝练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将关于教育的安排部署摆放在第四部分经济高质量发展之后,不仅以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和重视程度强化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意涵,而且也将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彰显。教育的地位作用不再局限于底线意味较浓的社会建设上,而是成为保障更高水平民生乃至突破贫困代际传递、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力量。因此,新时代教育公平具有更强的政治经济学意涵,既着眼于“富裕”,更着力于“共同”,覆盖全体人民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体系不断成为平衡社会分配和再分配的制度基础。

二、新时代促进教育公平的突出挑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新征程上,我们所面临的教育公平问题复杂程度明显增加,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艰巨程度显著提高,“老问题”涌现出“新表现”,其中突出矛盾和挑战在于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差距较大及发展受阻,不利于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为此,有必要将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同频共振、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与扩容增效等摆在教育公平发展的突出位置。

一是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尚待深化。受制于经济、社会、文化等主客观条件和城乡二元结构等制度性因素影响,乡村教育长期以来都是我国教育发展中的一块短板。同时由于城市化、工业化是现代化进程的突出表征,乡村教育转型发展已成时代需求,城乡教育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的矛盾需要妥善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推出全面加强乡村教育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教育公平取得历史性突破。但由于基本均衡仅为国家督导评估的最低标准,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广度深度相对有限,乡村教育“空心化”发展趋势尚未缓解,“城镇挤”和“乡村弱”的教育质量矛盾仍然存在,城乡教育融合发展、共生互荣的良好格局未能完全形成。因此,必须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学校规划布局、加大薄弱学校扶持力度,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的“优质均衡”作为新的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学区制改革、集团化办学、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等关键事项。

二是区域教育协调化发展仍待提高。始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简政放权和分税制改革让地方拥有了特定的教育投资和管理权,这在释放学校办学活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差较大的区域形成明显的教育差距。当前,区域教育差距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尽管我国已历史性地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但深层次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幸福感的相对贫困短期内仍然存在,尤其是经济基础薄弱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仍然面临各类发展风险,缺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教育提升机制,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尽管我国东中西部教育差距整体上逐步缩小,但地区间教育发展水平尚不均衡,属地管理体制长期影响着教育公共投入的数量和质量。有研究表明,我国西部与中部、东部的差距虽大但呈缩小趋势,东部与中部的差距虽小却呈扩大趋势,区域间教育资源分布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必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做好教育资源的存量和增量分配,构建优势互补、配置均衡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形成区域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三是学校教育内涵式发展有待加强。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期,我国各级各类学校规模相对有限,教育层次、类别、结构等尚不完善,以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为显著特征的外延式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路径。在维护教育公平方面,国家在此期间主要采取了三方面举措: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源配置向弱势倾斜。应该说,这一阶段教育公平在理念上表现出的政治导向和经济导向,实践中体现出的重视资源投入和关注硬性指标,为推进教育普及、培养充足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规模式、粗放型、同质化的学校教育发展方式也带来深层次的教育公平难题,“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办学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有效缓解,单纯强调数量和规模增长的发展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期待。因此,必须在保障资源供给的前提下走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内在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不断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持续探索先进的治学理念,坚持凝练学校的文化品牌,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是群体教育差异化发展亟待深入。党的十八大以来,“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新时代大力推进教育公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认识到,教育公平的对象或受益群体是所有孩子:既要坚持有教无类,不能因为年龄、性别、社会经济地位等先赋因素把部分人群阻挡在学校之外;也要坚持因材施教,根据学习者的禀赋、特征和条件使不同群体接受差异化的教育。当前,随着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含政府购买学位)达90.9%,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有教无类”已不再是突出难题;但“因材施教”却长期未能实现有效突破,处境不利儿童在就读学校的类型和层次上以及接受学校教育的过程中更易遭遇非平等对待,尤其是流动儿童与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残障儿童与英才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支持保障体系尚未得到完善。因此,必须秉持差异化办学思路,对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补偿,对特殊群体施加合适的教育,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缩小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

三、新时代促进教育公平的新思路

综观新时代教育公平的新内涵和新挑战,我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体现为公平不足与质量不高,核心问题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突出表现是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教育差距明显。对此,我们认为亟待推进旨在解决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的高质量教育公平国家战略。从政策和实践上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宏伟蓝图,主要回答教育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而“高质量教育公平”国家战略,则主要回答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高质量教育公平”与“高质量教育体系”(简称“双高”战略)可视为应对我国“双不”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双轮”驱动战略。

相较于基本教育公平,“高质量教育公平”将“公平”和“质量”两个核心要素加以统筹,更加强调系统性和整体性理念,在内涵、形态以及范围等方面转型升级,既坚持推进教育公平的本土意识和世界眼光,又助力回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如促进强国建设、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总的来看,深入推进高质量教育公平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发展促公平:推动以质量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全面推进新时代教育公平要转变思路,坚持走以“质量”为核心特征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既依靠外部的持续发展和资源保障,又依靠教育系统自身变革和内发推动,逐步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一是重视“内涵”。高质量教育公平建立在充分的资源保障之上,在关注宏观政策和分配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微观行动和“分配之后”,即在实质意义上满足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美好教育期盼,为每一位学习者提供适合的教育。二是承认“差异”。高质量教育公平是教育强国“硬实力”和“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必须兼顾“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注重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承认,回应差异背后的多元诉求,以更具人文关怀、更重文化内涵、更合个体发展为旨归。三是转变“方式”。高质量教育公平要求变革教育发展方式,持续推动质量变革、分配变革、动力变革,以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现代化发展模式为引领,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以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创新促公平:拓展以优质为导向的资源供给渠道

新时代促进教育公平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优质教育资源严重短缺,这意味着创新优质资源供给渠道、实现优质资源扩容增效,是摆在政府和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关键任务。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教育数字化基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推动教育发展模式创新,通过汇聚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数字公共服务,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优化教学以及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持续加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公益性数字资源平台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覆盖面,提升师生数字化素养能力,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学校、群体间优质资源分配差距。二是推动制度创新,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是关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标准、财政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应坚持“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的财政投入方向,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适度扩大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将学前和高中阶段部分公共教育服务项目逐步纳入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实现更高水平的学校标准化建设,形成更加均衡的师资人才队伍,提供更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三)改革促公平:加快以省域为重点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深入推进高质量教育公平需要明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方向和领域,着力破解制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如前所述,将均衡发展划定在县域有限范围内,尚无法弥合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必须加快改革进程,将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的省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一是完善教育发展空间格局。系统谋划省域范围内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事项,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空间治理结构由县域提升至省域,探索实施省地共建、市区联合、校际合作等协同办学策略,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水平。二是明确省域均衡国家标准。实现省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学校建设(设备、图书、校舍等)、财政拨款及师资配备的国家标准,确立办学条件的标准区间、财政分担的比例权责、教师资源的配置基准等。三是保障优质资源配置均衡。强化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资源的区域布局,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加强省域优质师资的配置和补充,实施服务区域发展的“教师特别计划”,支持优秀师资有效有序流动。

(四)治理促公平:完善以共治为要领的教育支持体系

公平施政、公平治理是推进高质量教育公平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路径。一是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着力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公益属性,确保教育系统内部的教育政策与外部的社会政策相互匹配,在形成政策合力和部门合力的同时,更好发挥政策制度对促进教育公平的引领性作用。二是加强社会支持。引导政府行为与社会力量良性互动,充分发挥高水平的社会组织和专业团体在资源提供、服务参与、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桥梁作用,通过政策咨询服务、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建共治共享式治理等途径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公平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公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加强学校支持。提高学校内部治理效能,关注相对具体的班级、学校和教育过程,引导师生及相关人员变革发生在学校内部或显或隐的不平等现象,持续推动教学过程公平和发展机会公平,重视情感、尊重等抽象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推进新时代教育公平扎实落地。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新时代教育公平的国家战略、推进策略与社会支持研究”(课题批准号:VGA220002)的研究成果
【陈南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讲师;程天君(通讯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兼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人民教育》2023年第3-4期
文章作者|陈南、程天君
责任编辑|李帆
微信编辑|陶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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